来源:铁岭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17日
为深入贯彻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精神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法规文件自查评估清理工作的要求,我单位对2024年8月底以前以市司法局党组名义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法建委、市司法局名义制发的一般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,并严格对照《若干规定》的7个方面,21条具体规定精神进行评估和清理。
经自查评估、征求有关起草部门意见和2024年第53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,决定拟清理文件22件,其中拟予以废止的文件22件(含宣布失效的文件4件)。拟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。